首页 > 实时讯息 >

合肥庐阳区2025年中小学学区划分方案公布!

2025-05-30 15:41:00

今天

庐阳区2025年中小学学区划分方案公布

一起来看看吧

图片

庐阳区2025年义务教育阶段各学区界定

图片


庐阳区2025年各小学学区界定

1.合肥市红星路小学

长江中路以南,徽州大道以东,环城南路以北,环城东路以西。


2.合肥市红星路小学北环阳光校区

北二环路以北,阜阳路以东,合九铁路线以南,东与新站区相接的区域。


3.合肥市红星路小学国际部

(1)颍上路以西,固镇路以北,北二环路以南,凤淮路以东。

(2)界首路以西,凤台路以北,凤淮路以东,固镇路以南。

(3)京福花园。


4.合肥市南门小学

长江中路以南,金寨路以东,徽州大道以西,环城南路以北。


5.合肥市南门小学森林城校区

北二环路以南,四里河路以西,沿河路以北,绿杨路以东。


6.合肥市南门小学恒盛皇家花园校区

(1)大房郢水库以东,耀远路以北,清河路以南(往西至大房郢水库,往东至新站区),东与新站区相接的区域。

(2)蒙城北路以东,耀远路以南,凌湖路以北,阜阳北路以西。


7.合肥市逍遥津小学

环城北路以南,宿州路以东,长江中路以北,环城东路以西。


8.合肥市逍遥津小学金都华庭校区

蒙城北路以东,北二环路以北,阜阳路以西,合九铁路线以南。


9.合肥市淮河路第三小学

(1)环城北路以南,环城西路以东,霍邱路以北,蒙城路以西。

(2)阜南路以南,安庆路以北,蒙城路以东,六安路以西。


10.合肥市淮河路第三小学映月校区

橡树湾小区西边界以西,省农科院以东(不含农科院),临泉路以北,北二环路以南(不含京福花园米兰苑、桃花园社区)。


11.合肥市六安路小学

(1)环城北路以南,蒙城路以东,阜南路以北,宿州路以西。

(2)阜南路以南,六安路以东,长江中路以北,宿州路以西。


12.合肥市六安路小学淮北路校区

(1)蒙城北路以西,耀远路以南,规划高皇路以东,规划共青路及合九铁路以北。

(2)美丽景湾复建点,中建七局小区。

(3)松竹社区。


13.合肥市六安路小学蒙城路校区

蒙城北路以西、北二环路以北、合九铁路以东。


14.合肥市六安路小学中铁国际城校区

中铁国际城东边界以西,防汛路以南,四里河路以东,北二环路以北(不含北湖南岸公寓)。


15.合肥市安庆路第三小学

(1)蒙城路金寨路以西,环城西路以东,霍邱路以南,环城南路以北。

(2)长江中路以北,安庆路以南,蒙城路以东,六安路以西。


16.合肥市安庆路第三小学灵溪校区

(1)太和路以西,汲桥路以南,西至大房郢水库,清河路以北。

(2)太和路以东,天水路以南,清河路以北,东与新站区交界。


17.合肥市安庆路第三小学云锦校区

(1)天水路以北,太和路以东,北与长丰县交界,东与新站区交界。

(2)汲桥路以北,太和路以西,西至大房郢水库,北与长丰县交界。


18.合肥市安庆路第三小学大杨分校

大杨村、王墩社区、草塘社区、龙王社区路西村民组。


19.合肥市虹桥小学

(1)五河路以南,蒙城路以东,沿河路以北,阜阳路以西。

(2)北一环路以南,阜阳路以东,沿河路以北,板桥河以西。


20.合肥市双岗小学

(1)北一环路以南,蒙城北路以东,五河路以北,阜阳路以西。

(2)窦小桥小区(不含窦小桥小区)以南,蒙城北路以东,北一环路以北,合瓦路和阜阳路以西。


21.合肥市亳州路小学

(1)北一环路以南,四里河河道以东,沿河路以北,亳州路以西。

(2)亳州路北段以南,肥西路以东,北一环路以北,合钢三厂宿舍区以西(不含合钢三厂宿舍区)。


22.合肥市杏林小学

北二环路以南,阜阳路以东,临泉路以北,板桥河以西。


23.合肥市南门小学上城国际分校

(1)北二环路以南,蒙城北路以东,凤台路以北,阜阳路以西。

(2)上城国际小区。


24.合肥市长江路第三小学海棠花园校区

北二环路以南,颍上路以东,临泉路以北,蒙城北路以西。


25.合肥市长江路第三小学兰亭分校

(1)凤台路以南,蒙城北路以东,窦小桥小区(含窦小桥小区)以北,阜阳路以西。

(2)临泉路以南,阜阳路以东,北一环路以北,板桥河以西。


26.合肥市南国花园小学

蒙城北路以西,禹王亭路与亳州路以东,北一环路以北,临泉路以南。


27.合肥市长江路第二小学栢景湾校区

(1)北一环路以南,亳州路以东,沿河路以北,蒙城路以西。

(2)亳州路北段以南,合钢三厂宿舍区以东(含合钢三厂宿舍区),北一环路以北,亳州路以西。


28.合肥市长江路第二小学橡树湾校区

(1)桃花路至合九铁路线以东,临泉路以北,北二环路以南,凤淮路以西(不含桃花园社区、京福花园)。

(2)禹王亭路以西,亳州路北段以北,临泉路以南,肥西路以东。


29.合肥市庐阳实验小学

(1)颍上路以西,固镇路以南,界首路以东,凤台路以北。

(2)颍上路以西,凤台路以南,临泉路以北,凤淮路以东。


30.合肥市四河小学

四里河河道经北一环路至肥西路以西,临泉路以南,南沿河路以北,四里河路以东。


31.合肥市五一小学

(1)耀远路以南,规划高皇路以西,规划共青路(防汛路)以北,中铁国际城东边界以东(不含松竹社区)。

(2)北二环路以北,合九铁路以西,规划共青路(防汛路)以南,中铁国际城东边界以东。

(3)桃花园社区。


32.合肥市六安路小学荣城花园分校

(1)蒙城北路以东,凌湖路以南,合九铁路线以北,阜阳北路以西。

(2)阜阳北路以东,合九铁路线以北,耀远路以南,东与新站区相接的区域。


33.合肥市育新小学

(1)四里河路以东,临泉路以北,北二环路以南,省农科院以西(含农科院)。

(2)北湖南岸公寓。


34.合肥市永红路小学

西二环路以东,北二环路以南,绿杨路以西,顺河北路以北。


35.合肥市跃进小学

照山社区,高桥社区,龙王社区,夹塘社区庄南组、庄北组,双水家园。


36.合肥市南门小学湖畔花园分校

大杨镇十张村、谢岗村、水库村、岗西村。盛和佳苑小区,建材三厂生活小区,湖畔新城回迁小区森园、鑫园、磊园、晶园、淼园,时代倾城,麓湖府。


37.合肥市古城小学

三十岗乡瞿嘴村、崔岗村、堰稍村、三十岗村、陈龙村、东瞿村、汪堰村、风景村、柴冲村。含回迁小区:古城里小区(陈龙小区)、清水苑小区、清雅苑小区、清澜苑小区。


备注:《合肥市人民政府关于统筹推进城乡义务教育一体化改革发展的实施意见》(合政〔2018〕48号)中规定:配套学校建设与服务范围内住宅建设首期项目同步规划、同步建设、同步交付使用。因此各小学学区不包含学区地块内正在开发建设且规划配套建设小学的新建小区。若规划配套学校不能与小区同步交付使用,该小区符合市、区入学政策的适龄业主子女入学由区招办统筹安排。



图片


庐阳区2025年各中学学区界定

1.合肥市第四十二中学

(1)宿州路以西,阜南路以南,长江中路以北,花园街和阜阳路以东。

(2)宿州路以东,长江中路以北,沿河路以南,环城东路以西。

(3)桐城路以东,环城南路以北,环城东路以西,长江中路以南。


2.合肥市第四十二中学中铁国际城校区

(1)四里河路以西,淮王路以南,泄洪道以东,北二环路以北。

(2)淮北路以西,防汛路以南,四里河路以东,北二环路以北。

(3)蒙城北路以西,淮北路以东,北二环路以北,耀远路以南。


3.合肥市第四十二中学湖畔分校

(1)绿杨路以西,顺河路以北,北二环路以南,西与蜀山相接的区域。

(2)四里河路、淮王路和泄洪道以西,北二环路以北。

(3)防汛路以北,四里河路以东,大房郢水库以西,北与长丰相接的区域。

(4)三十岗乡区域。


4.合肥市第四十五中学六安路校区

(1)环城西路以东,长江中路以北,花园街、阜阳路以西,阜南路以南。

(2)环城西路以东,环城南路以北,桐城路以西,长江中路以南。


5.合肥市第四十五中学长丰路校区

(1)蒙城北路以东,北一环路以北,合瓦路以西,义井路以南。

(2)板桥河以西,沿河路以北,北一环路以南。

(3)阜南路以北,宿州路以西,沿河路以南,环城西路以东。


6.合肥市第四十五中学固镇路校区

(1)北二环路以南,四里河路以东,桃花店路延至合九铁路以西(不含京福米兰苑),临泉路以北地块。

(2)肥西路以西,北一环路以北,临泉路以南,四里河路以东地块。


7.合肥市第四十五中学菱湖分校

(1)合九铁路线以北,蒙城北路以东,东与新站区相接,北与长丰县相接的区域。

(2)蒙城北路以西,电厂路以北,西到水库,北与长丰县相接的区域。


8.合肥市第四十五中学森林城校区

(1)四里河路以西,沿河路以北,北二环路以南,绿杨路以东。

(2)铂悦庐州府小区,大成花苑小区。


9.合肥市第四十五中学橡树湾校区

(1)北二环路以南,颍上路以西,临泉路以北,桃花店路延至合九铁路以东(含京福米兰苑)。

(2)北一环路以北,界首路以西,肥西路以东,临泉路以南。


10.合肥市庐阳中学

(1)颍上路以东,临泉路以北,蒙城北路以西,北二环路以南。

(2)界首路以东,临泉路以南,北一环路以北,蒙城北路以西。


11.合肥市庐阳中学凤台路分校

蒙城北路以东,义井路和合瓦路和北一环路以北,合九铁路线以南,东与瑶海区相接的区域。

备注:《合肥市人民政府关于统筹推进城乡义务教育一体化改革发展的实施意见》(合政〔2018〕48号)中规定:配套学校建设与服务范围内住宅建设首期项目同步规划、同步建设、同步交付使用。因此各中学学区不包含学区地块内正在开发建设且规划配套建设中学的新建小区。若规划配套学校不能与小区同步交付使用,该小区符合市、区入学政策的适龄业主子女入学由区招办统筹安排。



接下来,一起来了解下

庐阳区2025年幼儿园和务教育阶段

学校招生工作实施方案

图片

幼儿园招生


(一)辖区内各幼儿园(含企事业办园及具有办学许可证的民办幼儿园)招收年满3周岁(2022831日前出生,含当天)的儿童入园。家长于20257月底前持户口簿、儿童出生证等,携儿童到有办园资质的幼儿园报名。

(二)合肥市宿州路幼儿园云锦分园建成招生。

(三)安庆路幼儿园早教指导中心继续招收13岁幼儿接受早期教育。


义务教育学校招生

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工作坚持属地管理原则,由区教体局统一组织实施,对招生工作进行全程监督,确保我区义务教育阶段适龄儿童少年均能按时入学;确保残疾儿童少年按政策接受义务教育;确保随迁子女等按规定接受义务教育。


义务教育学校须通过合肥市义务教育招生入学服务系统(简称网上招生系统)开展招生工作,采取线上登记录取+线下审核相结合的方式,实行网上报名、网上录取。


(一)公办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入学办法

1.招生原则

1划片免试原则。适龄儿童少年按划定的学区入学,不举行任何形式的考试或测试。

2两个一致原则。适龄儿童少年户籍与其父母(双方或一方)或其他法定监护人户籍一致并单独立户,适龄儿童少年户籍地址与其父母(双方或一方)或其他法定监护人的独立产权房产地址一致(简称两个一致)的所在学区学校入学。

3)严格执行学区内成套住房入学年限政策。继续实行同一套住房,6年内只能享有学区内小学1个学位,3年内只能享有学区内初中1个学位,多胞胎、二孩(多孩)等符合法律法规规定情形的除外政策。


2.公办小学招生

1)区属各小学按划定的学区,招收本学区内适龄儿童入学小学入学年龄为截至2025831日年满6周岁2019831及以前出生)。

262628公办小学一年级入学网上登记报名。如无法在网上登记报名的,由其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持身份证、户口簿、房产证、儿童出生证等,携子女到学区内小学审核登记。补报名时间为71112


3.公办初中招生

1)报名条件。凡符合我区两个一致原则的小学毕业生,经区招生办审核认可后,可在我区报名升学

2)报名时间、地点和手续。在区属小学就读的毕业生,63072办理集体报名具体时间由小学毕业学校通知,补报名时间:71112日。在外区、外地就读且符合我区两个一致原则的小学毕业生,愿意回我区升学的,630-72日进行网上登记报名,不具备网上登记报名条件或网上登记报名不成功需进行线下审核的,请持小学毕业证书(或学校就读证明)、学籍表(需原就读小学盖章)、房产证(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的)、户口簿(父母户口不在一起的建议提供充分材料:如父母双方户口本、结婚证、孩子出生证),于63072到区招生办(地点:合瓦路170号合肥市庐阳中学凤台路分校内)审核登记。补报名时间:71112日。

3)合肥市安庆路第三小学云锦校区启用,按照划定的学区招收年级新生入学。

4)合肥市第四十五中学工业区分校更名为合肥市第四十五中学菱湖分校;合肥市第三十六中学更名为合肥市庐阳中学凤台路分校。

(二)民办义务教育学校招生入学办法

1.招生范围。根据民办义务教育学校(以下简称民办学校)在学校所在县(市)、区范围内招生的规定,庐阳辖区内民办学校在庐阳区范围内招生。民办学校与公办学校同步招生,报名条件按《合肥市2025年民办义务教育学校招生入学办法》规定的条件执行。民办学校招生计划由区招生办审定,民办学校统一通过网上招生系统,实行网上报名、网上录取。民办学校根据免试入学原则和批准的招生计划制定学校招生方案,招生方案、招生简章和招生广告报区招生办审核同意后方可向社会公布。


2.报名办法。报名民办学校的学生由其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于61920日,通过合肥市义务教育招生入学服务系统进行报名。不具备网上报名条件或网上报名不成功的适龄儿童少年,进行线下报名(须提前网上预约)线下报名时间:621日。报名地点:寿春中学南国花园校区(庐阳区夏店路95号)报名携带材料: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房产证、户口本,或居住证、经商办企业营业执照或合法的劳动合同等相关证明材料62425日,民办学校招生(报名人数超过招生计划的电脑摇号录取)。


3.录取办法。报名人数小于或等于招生计划,直接录取。报名人数超过招生计划的,由区招生办通过网上招生系统实施摇号录取,邀请纪检监察机关现场监督或公证部门现场公证,学校不得自行选择性录取。符合特定条件的人员子女入学依据《合肥市2025年民办义务教育学校招生入学办法》执行。民办学校不得拒收已被录取的学生。适龄儿童少年被录取后不得改报其他学校,其他学校也不得录取已被录取的学生。

(三)其他群体入学


1.残疾儿童少年入学。落实一人一案,依法保障残疾儿童少年接受义务教育。听障及视障适龄儿童少年原则上在合肥特殊教育中心就读。符合庐阳区两个一致的适龄残疾儿童少年可到庐阳区特殊教育学校、红星路小学特教班或学区内学校随班就读。公办学校要按照划定的学区范围,保障能够接受普通教育的适龄残疾儿童少年随班就读;为重度残疾学生提供规范、有效的送教服务,并为其建立学籍,纳入学籍管理。


2.随迁子女入学。严格落实《居住证暂行条例》关于在流入地居住半年以上和有合法稳定就业、住所等规定要求,切实保障符合政策条件的随迁子女接受义务教育779公办学校随迁子女网上报名。如无法在网上报名的,区招生办设立报名点,779集中受理随迁子女入学现场审核材料。补报名时间:719日。

审核材料:

1)适龄儿童少年及其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的户口簿。

2)适龄儿童少年父母(双方或一方)或者其他法定监护人在我区的居住证,需在我区持证连续居住满半年(居住证截至2025831日满半年)。

3)适龄儿童少年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一方的合法经商或务工证明:经商办企业人员出示营业执照;务工人员出示与用人单位签订的合法劳动合同。

4)除以上材料外,上一年级的学生,需出示出生证。上七年级学生出示小学毕业证书。其他非起始年级学生,出示原就读学校盖章的学籍表(或就读证明)。

符合条件的随迁子女可到距居住地相对就近的报名点学校办理材料审核、报名登记手续。报名点第四十二中学湖畔分校、长江路第三小学兰亭分校、五一小学、四河小学、六安路小学荣城花园分校、安庆路第三小学大杨分校、南门小学湖畔花园分校。


3.住房租赁人员子女入学。按照《合肥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加快发展和规范合肥市住房租赁市场的通知》(合政办〔202013号)及其配套文件规定执行。具有我区户籍,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在本市无住房,以单独租赁的成套房屋作为唯一住房并登记备案的一年级或七年级新生,由区招生办统筹安排入学。


4.军队转业干部子女入学。军队转业干部安置至本区内的,其子女由区招生办统筹安排入学。


5.华侨、华人、港澳台胞人员子女和外籍人员子女入学。区政府侨务办公室、区政府台湾事务办公室、区政府外事办公室出具证明,由区招生办统筹安排入学。

(四)政策优待人员子女入学


1.烈士子女入学。按照省委、省政府有关规定执行。


2.军人子女入学。按照《安徽省军人子女教育优待工作实施细则》(政联〔20211号)、《合肥市关于〈军人子女教育优待办法〉的实施细则》(合教〔2019258号)和《关于加强军人子女教育优待工作的指导意见》(合拥办〔20216号)文件执行。


3.公安英模和因公牺牲、一至四级因公伤残公安民警子女入学按照《公安部 教育部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公安英烈和因公牺牲伤残公安民警子女教育优待工作的通知》(公政治〔201827号)文件执行。


4.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人员子女入学。按照《合肥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建立全市消防救援队伍保障机制的意见》(合政办秘〔201964号)文件执行。


5.其他符合优待政策的人员子女入学。按照有关规定执行



来源:庐阳发布
审核:马翔宇 编辑:胡霈霖 校对:解明傲


网站内容来自网络,如有侵权请联系我们,立即删除!
站长邮箱 87868862@qq.com Copyright © 哲人百科 琼ICP备2024040249号-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