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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范养老机构经营行为 槐荫区市场监管局发布消费提醒

2025-05-07 13:55:00

齐鲁晚报•齐鲁壹点记者 李培乐

为维护老年消费者合法权益,规范养老服务领域市场秩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反不正当竞争法》《明码标价和禁止价格欺诈规定》等法律法规,槐荫区市场监督管理局现对全区养老机构经营行为提出如下要求,并向广大老年朋友发出消费提醒。

一、致养老机构:严守法律红线,规范经营行为

(一)严格明码标价,杜绝价格欺诈。一是所有服务项目及商品必须明码标价,清晰标示服务内容、价格及计价方式,不得在标价外收取未予标明的费用;二是严禁虚构“原价”“优惠价”或利用虚假折价、限时折扣等诱导消费,不得以“免费服务”为名捆绑销售高价商品。

(二)禁止虚假宣传,诚信提供服务。不得虚构产品功效、伪造专家资质,不得利用健康讲座、免费体验、免费旅游、赠送礼品等形式诱导老年人消费。

(三)规范营销行为,维护市场公平竞争秩序。各养老机构应当严格自律,不得与第三方机构合作开展违法违规的会议营销活动,严禁以高额回报、保本理财等名义进行非法集资或变相传销。杜绝利用老年人情感需求,通过日常关怀、认亲交友等方式建立信任后,再以养老投资、预存优惠等名义进行诱导性营销。同时,不得向工作人员或老年人亲属支付各类名目的介绍费用、好处费用等不正当利益,确保所有营销活动都在法律框架内规范开展。(四)落实主体责任,依法开展经营。建立企业管理制度,加强对从业人员的管理,强化行业自律,严格遵守价格、反不正当竞争、广告、食品安全等法律法规规定,依法依规开展经营。

二、致老年朋友:提高警惕,理性消费

(一)识破常见套路。警惕“免费”“限时优惠”“专家推荐”等话术,不轻信保健品治病功效,购买前核实产品批准文号(可以通过登录国家药监局官网进行查询)。

(二)留存消费凭证。签署服务合同时仔细阅读条款,索要发票、收据及宣传资料,遭遇侵权时及时维权。

(三)举报违法行为。广大老年朋友要增强防范意识,发现违法违规行为,请及时拨打“12345”进行投诉举报,积极营造槐荫放心、舒心、安心的养老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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